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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药材产业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2011-06-30

   

浙江省是全国中药材重点产区之一,资源丰富,有中国“东南药用植物宝库”之称。“浙八味”及山茱萸、厚朴、薏苡、铁皮石斛、灵芝等道地药材在国内外享有盛誉。2008年中药材种植面积为44.91万亩,比上年增长10.3%,总产量12.87万吨,中药材出口3259.78万美元,同比增长22.3%。全省涉及中药材产业人员达30多万人。针对药材资源保护相对滞后、品种杂乱、基地规模小,初级加工技术落后、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计划措施,对全面提升中药材产业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促进药农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主要目标和提升内容

以保增长、调结构和产业升级为主线,以提高综合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为核心,以培育骨干企业和建设中药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以提升中药材品质为着力点,以实现中药材“安全、有效、稳定、可控”为目标,积极推进中药材“121”工程建设,大力提升浙产药材种植技术和品质水平,努力打造“浙产药材”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建成以“浙八味”为主的道地药材专业化产区和以珍稀名贵中药材为的特色中药材产区。到2012年目标:

——种植面积50万亩,产值达20亿元以上;

——建成15个浙产药材良种繁育基地(资源保护圃),建成30个(每个500亩以上)规范化、标准化的生产示范基地,带动标准化种植面积20万亩以上;

——道地药材良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培育10个中药材产地加工骨干企业;

——中药材出口5000万美元以上,年均增长10%;

——培育宣传15个浙产中药材品牌。

围绕上述目标,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1、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一是制订实施《浙江省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在全省范围内对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开展系统普查,确定省级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名录,建立较完善的种质资源信息库。

二是加快完善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浙产重要药材种质资源圃、浙八味等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天目山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义乌丹溪药博园等15个资源圃改扩建。进一步改善源圃基本条件,扩大源圃规模,并采用提纯复壮等技术有效保护资源特性,资源保存总量达13000份以上。

三是组织实施中药材种质资源的研究与开发,重点完成千层塔、覆盆子、食凉茶、草珊瑚、三叶青等25种重要野生药用植物资源收集、快繁与家种技术。逐步减少直接采集野生中药资源,实现资源收集、保存及利用的持续发展。

四是中药材新品种选育与种子种苗质量标准研究,重点完成“浙八味”、铁皮石斛、厚朴、灵芝、山茱萸、玉竹、桔梗、天麻、益母草等50种本省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标准、检验规程和原种生产技术的研究,并逐步实现原种生产产业化,道地药材良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铁皮石斛等珍稀药材的良种选育,争取列入国家新编《药典》名录,提升铁皮石斛产业层次。

2、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一是围绕中药材加工(出口)龙头企业和制药企业急需发展规范化种植基地的要求,在全省逐步建成30个规范化、标准化中药材生产(出口)示范基地,按连片集中、设施配套、规模经营、质量保证、品牌突出、示范性强的要求,每个基地规模在500亩以上。重点建设和完善基地沟渠排灌、生产操作道、大棚、农机具、加工设备等,制订和实施质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基地产品订单率达到90%以上,中药材出口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年均增长10%。

二是继续实施“北菊南移”工程,提升桐乡老产区,发展兰溪、淳安、武义、遂昌新产区。重点抓好良种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无公害标准化技术、质量检测、产品初加工技术,完善市场营销体系、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农民培训,提高中药材的产值和质量。

三是积极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中药材基地认定和产品论证,制订和完善省、市中药材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大力推行高效、生态、清洁、安全生产模式,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制度,强化追溯管理工作。同时,因地制宜加强对药食同源中药材基地的开发、规模种植,实行旱地、林地间作,以拓宽中药材领域,增加种植收入。带动无公害标准化种植面积20万亩以上。

3、创新、改造中药材初加工技术

一是培育扶持10家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加工大户开展中药材初加工技术研发和设备改造;重点搞好烘干、冷藏、仓储、包装、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变农民传统的晒制、蒸煮、切片、包装、贮运等造成硫磺、有害物质、水分超标现象。中药材产品精加工率达到50%以上。

二是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开发中药功能性食品、天然植物提取物、保健品添加剂等。提高原生药和饮片的质量水平,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增强浙产药材的市场整体竞争力。

4、推进产业化服务组织和品牌建设

一是各地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推动中药材产业组织形式从“公司+农户”的初级形式向“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的“四位一体”高级形式转变,使浙江产中药材品牌的发展有坚强基石和可靠载体。

二是扶持发展与农民结成利益联结机制的中药材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增强其带动能力,促进中药材规模化生产经营。扶持建立若干个省级中药材示范性专业合作社。

三是开展“浙江省道地优质药材种植基地”评选及授牌活动,加强对浙产道地中药材原产地域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注册商标的申报保护工作,加强中药材行业规范和自律,积极创建“浙产药材”品牌,发挥品牌带动效应。

四是完善“浙江中药材信息网”专业服务平台建设,重点介绍各地近年来产业发展经验、新技术、基地建设情况,产品供需情况,同时在各主产区、市场建立定点、定期信息收集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逐步建立中药材以销定产、以销定品种,以市场的需求来确定生产过程的信息服务,防止中药材生产大起大落。

5、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科技支撑和产业文化宣传。充分利用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平台,解决产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技术难题与生产中普遍性的问题。加强中药材推广队伍建设,推进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强化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推出一批“中药材文化”、“中药材乡村游”、“休闲观光中药材园”等文化旅游项目和设施,丰富浙江中药材的文化内涵。争取将浙江中医药知识编入省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教材内容,从小培养传承民族中医药文化意识。

二是注重规划、落实措施,共同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主产县市要加快制定规划,明确主导产品、主攻方向、主要措施,培育中药农业,建立相应的中药材生产、指导、管理部门。注重农业、经贸、药监部门之间的职能协调,同时加强农业部门内部农作、土肥、植保的合作,共同推动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

二、2009年重点工作

1、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工程建设,提高良种应用率。制订实施《浙江省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建立完善的道地药材、重要药材和珍稀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资源保护圃,积极开展良种选育和应用,提高良种应用率,良种应用面积达30万亩,良种应用提高单产10%以上。

2、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基地建设。制订实施《2008-2015年浙江省中药材主导产业优势区划布局规划》和中药材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北菊南移”工程,一是提升桐乡老产区,二是发展兰溪、淳安、武义、遂昌新产区,面积达到1万亩。建立优势区域品种明显,生态良好,产业合作组织服务功能完善的中药材原料专业化产区和特色中药材产区。项目实施带动、新技术应用提高单产10%以上。

3、积极推广应用高效生产模式和技术。加强药食同源中药材的开发,因地制宜发展药食兼用型药材,推行中药材和粮食、林木间作的高效模式,规模种植,以拓宽中药材领域,增加种植收入。推广应用铁皮石斛规范技术、元胡免耕技术、杭白菊有机化栽培技术。

4、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产地初加工技术。培育扶持制药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加工大户开展中药材初加工技术研发和设备改造,重点改造“北菊南移”菊花、菊米产地加工技术,达到企业质量要求。逐步改变农民传统的晒制、蒸煮、切片、包装、贮运等造成硫磺、有害物质、水分超标现象,提高商品等级,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5、加强产业合作组织建设,努力打造“浙药”品牌。培植一批药材购销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企业风险担保机制。重点搞好市场的冷藏、仓储、包装、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着力提升市场影响力与知名度。开展“浙江省道地优质药材种植基地”评选及授牌活动,努力打造“浙药”品牌,发挥品牌效应。加强新版“浙江省中药材信息网”建设和信息服务,逐步建立中药材以销定产、以销定品种的订单产销体系,防止中药材生产波动。

(浙江省农业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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